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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建顺口溜100条必背(二)

2023-04-04 14:52:08文/陈静仪

2023年二建考试定于6月3日、4日,目前距离考试只有两个月时间了,无论是有基础的考生还是新手小白,都要抓紧备考学习。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二建顺口溜必背100条,希望有所帮助。

2023年二建顺口溜必背(二)

二级建造师必背100题(二)

三十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 原则上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错开,使得下部人员的位置在上部落物下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 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拆下的模板堆放时,应与楼层边缘流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1m。

3、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三十七、电梯井口、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 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防护。

2、 水平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在2.5-25cm范围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严,并有固定不发生位移的措施。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不发生移位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栅,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为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三十八、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用电组织设计》及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编制部门、审核部门、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

1、三级配电: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分-开”顺序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二级漏保: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应加装总漏电保护器,作为初级漏电保护器,末级漏电保护器必须装配在开关箱内。

(三)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

1、总配电箱应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

2、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3、开关箱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三十九、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管理要点:

(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一组(不少于四根);高度在30米以下不少于2组;高度超过30米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2、物料提升机外侧应全高设置立网防护;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

3、各层通道口应设置常闭型防护门;地面进料口处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分挂安全立网。

(二)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外用电梯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包括: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装置、上下限位装置。(制动限速门联锁、断绳缓冲上下限)

3、外用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4、外用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设置常闭的防护门。

(三)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的安装、拆卸和使用: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

3、遇到风速在12m/s(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行走式塔吊要夹好轨钳。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四十、施工检测实验计划

1、 编制: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定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施工检测实验计划应按照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

2、 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批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四十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一)土方开挖及验槽:

1、土方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上防水、排水、地下降水措施;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土层底面不小于0.5m。

2、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

3、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距离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

4、基坑开挖过程中经常性检查的项目:(二平二水一边坡)

(1)平面控制桩;

(2)基坑平面位置;

(3)水准点;

(4)水平标高;

(5)边坡坡度。

5、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300mm厚土层应该采用人工配合挖出。

6、五方验槽程序: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7、验槽前需要完成的准备工作:

(1)查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查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查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均匀,勘查是否要求特别处理,而设计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

8、验槽的内容:

(1)开挖平面位置、尺寸、开挖深度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2)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是否合格。

9、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10、验槽时发现基底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意见并签字认可。

(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确定的施工参数:回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

2、不能选用的回填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填方土应尽量选择同类土。

3、土方回填应先清理基底垃圾;振动压实机每层虚铺厚度为250-350mm;每层压实3-4遍;每一层取样送检;应在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4、每一层取样送检。

四十二、混凝土的浇筑

(一)浇筑前现场检查验收内容:

1、检查隐蔽工程;

2、检查模板、支撑、钢筋、预埋件;

3、检查并确认现场是否具备实施条件;

4、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2) 浇筑混凝土质量控制要点:

1、模板: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内或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地基、垫层、模板上应洒水湿润;现场温度太高时应对金属模板洒水降温;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

2、泵管支架:输送泵管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应与结构牢固连接,输送泵管转向处支架应加密。

3、底部铺浆: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应先在底部填以不大于30mm厚与混凝土中水泥、砂子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

4、防止离析:浇筑柱、墙时,为了不产生离析,其自由倾落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不能满足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装置。

(1)粗骨料粒径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3m;

(2)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6m。

5、浇筑方向: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1m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

四十三、混凝土基础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基础的主要形式:条形基础、单独基础、筏形基础、箱型基础;

(二)混凝土基础分项工程主要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三)基础底板大体积混凝土

1、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采用分层浇筑时,应保证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上层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全面分层、分段分层、斜面分层。

2、大体积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振捣棒振捣;初凝以前要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

3、进行二次振捣的原因:(1)排除混凝土因泌水在粗骨料、水平钢筋下部生成的水分和空隙;(2)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3)防止因混凝土沉落而出现的裂缝;(4)减少内部微裂缝;(5)提高混凝土密实度;(6)提升混凝土的强度提升;(7)提高混凝土抗裂性。

4、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

(1)养护方法:保温法和保湿法。

(2)养护时间: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养护;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5、大体积混凝土裂缝的控制:

(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

(2)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水胶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25°以内);如拌合水中加入冰屑或使用地下水、骨料用水冲洗降温。

(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

(5)在基础内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降低混凝土水化热产生的温度;

(6)掺入适量的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补偿收缩,减少收缩变形;

(7)设置后浇带;

(8)二次抹面,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四十四、混凝土预制桩、灌注桩施工技术

(一)混凝土预制桩沉桩方法: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振动法。

(二)泥浆护壁法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场地平整——桩位放线——开挖浆池、浆沟——护筒埋设——钻机就位、孔位校正——成孔、泥浆循环、清除废浆、泥渣——第一次清孔——质量验收——下钢筋笼和钢导管——第二次清空——水下浇筑混凝土——成桩。

(三)灌注桩成孔的控制深度:(锤击沉管法)

1、摩擦型桩: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高程为主、贯入度为辅。

2、端承型桩: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时,以贯入度为主,高程为辅。

四十五、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检测时试件留置的要求:

1、试件应在现场随机抽取;

2、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须留置一组试件;

3、当浇筑量不足50m?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

4、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一根试件。

四十六、桩基承载力检验的要求:

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实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锤击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5%,且不应少于10根。

四十七、混凝土施工(结构施工)的取样和试件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每200m?取样一次;

5、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十八、防水混凝土取样和时间留置要求:

1、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500m?抽取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

3、采用标养条件进行试验。

四十九、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

1、检验部位: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

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合同约定的项目;

3、结构实体检验的程序: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实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

五十、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保强清杂铺浆捣实)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1.2MPa);

2、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混凝土层,并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有积水;

3、浇筑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五十一、后浇带的设置和处理

1、设置:根据设计要求留设。(如无设计要求,至少保留14d并经设计确认)

2、处理:

(1)后浇带应采用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2)填充后浇带,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比原结构强度提高一级,并保持至少14天的湿润养护。

(3)浇筑前,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

(4)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五十二、超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控制结构不出现有害裂缝的方法:

1、留置变形缝;

2、后浇带施工;

3、跳仓法施工:跳仓的最大分块尺寸不宜大于40m,跳仓间隔施工时间不宜小于7天,跳仓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设置和处理。

五十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温控指标:

1、入模温度不宜大于30℃,最大升温值不宜大于50℃;

2、里表温差不宜大于25℃;

3、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d;

4、浇筑体的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五十四、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原材料的一致性;

2、出机混凝土的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的一致性;

3、混凝土凝结时间;

4、混凝土的耐久性

5、混凝土强度;

五十五、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进场复验的规定:

1、对水泥的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强度及其他指标进行检验。

2、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

3、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4、严禁使用含氯化物水泥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的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且不应高于35℃。

五十六、钢筋进场的质量控制

(一)一般钢筋进场:

1、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证书、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弯曲性能。

3、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4、通常情况下,钢筋原材检验批量不宜大于60t.

(二)成型钢筋进场:(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

1、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成型钢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重量偏差。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3、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宜大于30t.

五十七、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五十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危大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拆除、爆破工程

6、暗挖工程

五十九、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危大工程)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滑膜、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升降操作平台;

(3)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

5、拆除、爆破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殊建筑物;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

(1)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米及以上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16米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十、两专齐全的有:(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1、深基坑

2、暗挖工程

3、拆除爆破

4、工具式模板。

六十一、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1、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

(1)专家;(5名及以上)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六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十三、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分包单位编制的项目:

1、 深基坑工程;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六十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报送

1、 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深基坑、附着式脚手架、起重机械安拆等实行专业分包的,也可以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组织编制人员: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 审批: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的,须总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4、 报送:即使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的,仍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审批。

六十五、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进行检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埋件;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7、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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