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不同考科目考试总分和及格分值不同,《工程经济》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及格分是60分;《项目管理》总分值为130分、及格分是78;《法规知识》总分值为130分、及格分是78;《管理与实务》总分值为160分,及格分是96。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四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建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为总分的60%。
2023年一建各科目具体的合格分数线分别是:
一级建造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一级建造师四个考试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是按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2023年一建各科合格标准具体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格分数78分,满分为13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分数为78分,满分为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合格分数为96分,满分为160分。
(1)考全科(即考四科):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相应专业: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如果对一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查。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具体时间请以当地考试中心为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