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属于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学》、《建设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全国一样,首建试验成果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办法,参加所有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部分科目免试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该科目。
首建登记条件:
遵守法律的地方、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个、获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专业的大学学位,工作6年,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4年。
2个、获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学士学位,工作4年,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3年。
3个、获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3年,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2年。
4个、获得工程或工程经济学硕士学位,工作2年,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少1年。
5个、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年。
申请首建“免修两科”条件: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修“建设工程经济学”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门学科,只考《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
(1) 被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