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四个考试科目,每个科目的考试分数都不同,历年考试及格标准按试卷满分的60%确定,一级建造师执行国家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标准全国统一。
一级建造师各科及格分数线:
学科名称及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经济学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 78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130分 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绩效管理方法:
1个、滚动管理:
参加所有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办法为滚动管理,成果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办法,参加所有 3 个科目考试的人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2个、非滚动管理:
部分科目豁免:部分科目免试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该科目。
附加项目:第一次施工附加测试结果仅在测试当年有效,申请第一项建设增项的人员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印刷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添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各科,取得附加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