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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不够能注册吗

2023-06-23 14:14:02文/李月婷

根据《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不符合注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申请人,不予注册,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有效期3年内完成120小时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内容学习,方可注册证书。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

(三)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

(五)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未满5年;

(六)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过刑事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未满3年;

(七)吊销登记证,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未满2年;

(8) 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责任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九)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不符合登记单位要求的;

(10) 65周岁以上;

(11) 法律、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级建造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3年)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必修课 60 学分和选修课 60 学分。取得两项以上专业资格者,除了在原专业周期完成120个学分的继续教育,还需完成其他专业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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