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高级社会工作者需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另外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考试科目主要是《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目前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只设立了一个科目,考试题型主要为主观题型,其中也包括了案例策划、案例分析等。
高级社会工作师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高级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的核心,具体报考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其中“社会工作”岗位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2025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仅有一个,即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考试内容包括以下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社会工作实务技能以及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考试难度适中,考试内容并不复杂。尤其是有社会工作经验基础的考生,更容易通过考试。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一定要注意多做练习题和模拟题,多进行实际技能的操作,这样可以为自己的考试加分。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1.笔试科目成绩需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合格。
2.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总分需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获得合格结果。
高级社工者评审是社会工作领域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认证,它是对社工的专业能力、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全面考察,高级社会工作者评审一般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者评审的人员,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
2、单位推荐
申报材料应当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同意其参加高级社会工作者评审的推荐意见。
3、资格审核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负责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的在京单位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
4、专家评审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全国高级社会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社会工作者评审委员会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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