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监理工程师考试共设有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理论、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题型包括客观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合同条款的理解和应用。以客观题为主。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考察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方法和技巧。以客观题形式考察。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属于主观题,要求考生分析给定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考察其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详情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分数线66分(满分11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分数线96分(满分160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分数线66分(满分110分)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分数线72分(满分120分)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可以复查,通过当地考试中心办理。
(1)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 考生需在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 由于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考生在看到地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考试证书发放的公告后,便可选择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窗口现场领取证书或通过当地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系统申请邮寄证书。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资料、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初始注册表、劳动合同等资料。
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分别负责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专业的证书注册工作,采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注册成功后,将对准予初始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人员名单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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