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补贴最新政策主要包括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和地方性的企业人才专业技术等级和技能等级晋升补贴。申领补贴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人社部门进行领取。
一级建造师补贴的最新政策因地区而异,以下是几个主要地区的具体政策:
1、四川省巴中市:自2024年7月30日起,巴中市对一级建造师等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补贴。此外,对新注册或转注册到巴中市建筑业企业的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注册期满三年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2、江苏省启东市:启东市对区域内所有建筑业企业所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一级建造师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补贴。建筑企业培养的一级建造师且在启东服务年限满3年的,每个奖励5000元;不在本市建筑企业注册但已变更注册到启东的一级建造师,服务年限期满3年的,每个也奖励5000元。
3、惠州市:惠州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中,首次晋升正高级职称的补助10000元,首次晋升高级职称的补助5000元。企业人才首次晋升高级技师的补助5000元,首次晋升技师的补助3000元。这些补贴针对的是2023年1月1日后新获得的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一级建造师补贴可以在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网站:以个人身份登录工作所在地的市级政务服务网。
2、选择部门:在部门导航栏下,选择具体的受理部门“市人社局”。
3、选择业务:在该部门受理业务列表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点击右侧“在线办理”。
4、查看条件和要求:在跳转页面中,查看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5、完善信息:进入申报界面,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料,点击下方的“保存提交”,即可完成技能补贴申请。
一级建造师申领补贴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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