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已经公布了2023年职业资格考证时间一览表,其中建工类证书具体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下面小编为大家进行了详细整理,准备考试的考生不要错过哦!
一级建造师(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补考)——3月25日、26日
咨询工程师(投资)——4月8日、9日
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4月22日、23日
监理工程师——5月13日、14日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6月17日、18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补考)——6月17日、18日
一级建造师——9月9月、10日
注册城乡规划师——9月16日、17日
注册建筑师一级——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
注册建筑师二级——10月14日、15日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10月28日、29日
一级造价工程师——10月28日、29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1月4日、5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月4日、5日
1、一级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监理工程师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注册以后,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3、造价工程师
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4、注册建筑师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5、结构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设计范围很广,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桥梁、公路、铁路、隧道、港口、水利等领域,市场需求高。
一是明确对应关系。凡通过建造师等59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二是明确过渡政策。在国务院清理规范部分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10项相关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是明确使用办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天津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