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确定为5月27日至28日,考试分两天进行,共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方法》、《案例分析》4个科目。
5月27日: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序号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小时 | 题型 | 题量 | 满分/分 |
1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2.5 | 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 单项选择 90题不定项选择 30题 | 150 |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2.5 | 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 单项选择 80题不定项选择 20题 | 120 |
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2.5 | 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 单项选择 40题不定项选择 40题 | 120 |
4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3 | 案例分析题 | 8题,选择其中 6题作答 | 120 |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试卷,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